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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回收网站:对于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徐志军来说,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点改革,既陌生也不陌生。作为一名先后在北京市政府多个部门任职的领导,推行阳光执法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,始终是他努力的方向。但作为一名履新不久,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还不算十分熟悉的新任局长,如何完成这项中央交给的改革引路任务,他深感责任重大、压力挑战并存。日前,面对《法制日报》记者,徐志军详谈了他对这项改革的思考。
畅通多元监督渠道
记者:北京市食药监局作为全国食药监管系统唯一的试点单位,您有什么感想?
徐志军:我从“外在要求”和“内在动力”两个方面来谈谈认识。首先,“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、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‘三项制度’试点改革”,是党中央、国务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策部署,落实中央改革任务的重要举措。国务院办公厅共确定32个试点改革地方、部门,北京市食药监局是全国食药监管系统唯一被确定为试点改革的单位,这充分体现了国务院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域法治建设的高度重视,也是上级部门对北京市、对我局工作的认可和信任。
而内在动力方面,这项改革非常契合2017年以来北京市委、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。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的推进涉及政府、企业、社会组织、行业协会及公民等多元主体,涵盖工商、税务、食药监管等多项功能,需要各级政府和部门,以及技术平台等共同支撑,各个要素需要上下结合、内外互补、左右联动,是一个多元博弈、综合系统的大框架。食品药品安全事关市民身体健康、生命安全和经济发展、社会稳定,社会高度关注,党和政府提出了极高的工作要求,保障食药安全其中重要的途径之一是畅通社会多元监督渠道,营造更加公平的法治环境,行政执法公示就是其中重要的保障和前提。
提供高效查询服务
记者:这一年改革对北京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带来哪些变化?
徐志军:我想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讲,一是通过有效确权、清权、晒权和治权,我们已真正实现了依法行政、执法公开,让企业在平等公正的“监管丛林”中能够看得明白、管得服气。二是我们向消费者提供了便捷、公开、高效的查询服务,在透明开放、公平正义的氛围中,不断提升市民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。三是通过执法公示制度,促进了执法人员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,从而提升了行政执法权力的监督效率。应该说,效果还是很明显的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
记者:推进改革已一年有余,对于全国范围的“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”具有怎样的意义?
徐志军:2017年7月,国务院法制办等到我局调研,对我局的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。认为北京的工作的确取得了突破,形成了一些“可复制、可推行、可落地、可共享”试点工作经验。
同时,我们也对全国范围普遍推广实施情况做了一些预判,因目前各地监管体制、执法依据、行政执法公示程序等不尽相同,有些地方施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,这些问题并不是公示制度本身带来的,但是公示制度施行后,一些原本就存在的差异就会凸显出来。换一个角度来看,正视这些差异将在更大程度上推动行政执法合法规范,也必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。